香港《蘋果日報》前社長張劍虹提早獲釋,赴深圳交流、向官媒稱「好懊悔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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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傳媒報導,前壹傳媒行政總裁、《蘋果日報》前社長張劍虹,已提早獲釋。他參加懲教署舉辦的深圳參觀活動,並接受中國官媒訪問表示對自己的罪行「好懊悔」,現在對中國人身分「十分驕傲」。

他因違反《香港國安法》的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,被判監6年9個月,原定2028年3月才刑滿出獄。香港懲教署回覆BBC中文查詢時,未有確認張劍虹等人是否已獲釋;BBC中文致電張劍虹手機,無人接聽。

除了張劍虹,據報至少還有3名因《香港國安法》入獄的人士,亦已提早獲釋。

分析人士向BBC中文指出,國安案件的被定罪者要提早獲釋,或需主動配合政府,在親官方媒體認錯。而官方交流團,除了有宣傳效果,亦是向釋囚展示一種會被監視的「威懾作用」。

這次事件也讓外界關注,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能否同獲假釋機會。

赴深圳參觀:「盼重新認識祖國」

張劍虹提早獲釋消息曝光,源於11月1日中國官媒鳳凰衛視一則報導。

報導中,張劍虹以「更生人士」身分參加懲教署的深圳體驗團,獲安排參觀抗戰史迹及科企。他身穿紅衣受訪表示,「自己作為中國人,能夠體驗到國家這麼強大,科技發展這麼好,也是十分驕傲」。

翌日,鳳凰衛視刊登更詳細的訪問片段,並標註張劍虹是「前壹傳媒行政總裁」,他在訪問中表示,自己是「主動報名」參加懲教署活動,又對過往所犯的罪行「好懊悔」,「希望藉這個機會重新認識祖國發展、融入社會,有個更生機會」。

資料顯示,鳳凰衛視的大股東是央企紫荊文化集團,該集團由中國財政部全資控股。

香港媒體《明報》引述贊助該團的「紙紮大王」夏中建指,該考察團給服刑完畢的人了解內地發展,形容張劍虹出入內地過關順利,反而離境香港時較緊張,被邀請「入房」問幾句。

BBC中文曾致電張劍虹電話,其手機號碼無人接聽。

64歲的張劍虹在業界素有「沙膽虹」之稱。他1983年畢業於中文大學新聞系,曾在《明報》、《經濟日報》等工作,1991年入職壹傳媒,1994年升至《壹週刊》總編輯一職,於2000年起到台灣協助發展《壹週刊》。他先後擔任《蘋果日報》總編輯、副社長、社長等高層職位,並於2018年升為壹傳媒行政總裁。

他在2021年6月17日被捕,涉及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及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罪。經歷長期還押和156日審訊後,香港高等法院在今年2月9日判刑6年9個月。

據報至少4國安犯提早獲釋

綜合香港傳媒報導,近期至少有4名因《國安法》被判監的人提早獲釋,其中3位是壹傳媒國安案件的被告,包括張劍虹、「香港故事」成員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,3人均曾擔任從犯證人,在審訊時協助控方。

另外一位提早獲釋是香港首宗《國安法》案件被告唐英傑,他在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旗幟電單車撞向警員防線,翌年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,判刑9年。原本預計在2029年7月出獄,現時提早兩年獲釋。

香港本地媒體《經濟日報》11月3日引述消息指,壹傳媒國安案另外2名從犯證人也有機會提早獲釋,即前《蘋果日報》副社長陳沛敏、社論主筆楊清奇。2人原本預計在2028年7月、10月分別刑滿。

BBC中文向香港懲教署查詢,張劍虹等4人是否已獲釋,陳沛敏、楊清奇是否有機會提早獲釋。署方回覆稱,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。而張劍虹參加的交流團為「伴『理』前行」計劃的重點項目之一,旨在通過有系統及多元化的活動,加強更生人士的國家安全意識,培養守法精神及責任感。

在壹傳媒國安案件中,沒有擔任從犯證人的《蘋果》前總編輯羅偉光、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、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。如果沒有假釋,最快2031年中才出獄。

「做模範的更生人士」才能獲釋?

張劍虹不是唯一在鏡頭前認錯的國安案被告。

目前已知首位提早獲釋的國安案定罪者,是「47人案」的從犯證人趙家賢,他被判囚七年,提早兩年在2025年10月28日獲釋。

趙家賢與張劍虹一樣,在獲釋後接受電視專訪。2025年12月《無綫新聞》播出專訪中,他感恩獲懲教署署長等信納有悔過的決心。

「一判(刑)之後就即時『開Turbo(引擎)』,看很多的書,關於國家發展。透過家人送來國務院發布的國家政策文件、習主席有關『一帶一路』發言、重要講話。」

被指提早獲釋的唐英傑至少四度在鏡頭前受訪,包括2023年12月香港警察與無綫電視合製的節目《有法安國》、2024年4月《星島頭條》的訪問、2025年4月懲教署推出國安微電影《暫借的榮耀》、2026年6月由特區政府製作節目《國安檔案解密》。

在《國安檔案解密》中,主持人陳啟泰形容唐英傑已洗心革面,更擔任升旗手,思想有重大轉變。拍攝時仍在囚的唐英傑以背面和變聲出鏡,他表示自己被一些「叫人衝、自己鬆」的人誤導。

香港《監獄規則》列明,服刑中囚犯可因行為表現良好而獲減刑,不得超逾實際刑期的三分之一,但在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後,收緊國安囚犯提早獲釋門檻,須獲懲教署長信納不會不利於國安才可提早減刑釋放。

在囚支援平台「候鳥」成員尤思聰向BBC中文表示,從現有例子可見,在標誌性的國安案件,被定罪者要提早獲釋,或需「主動配合」政府,展示自己在思想上、精神上臣服於政府,「公開在親官方媒體公開認錯,甚至拍宣傳片,可能要做一種模範的更生人士」。

尤思聰指出,在現行制度下,國安案件提早獲釋的人,需在假釋期間要遵守懲教署的監管令。他觀察到,期間懲教署會邀請這些釋囚參加文化交流活動,「都是有一種宣傳效果,以及對囚犯本人是一種持續的威懾力,更加明白到出獄後,政府仍會一直監視你。」

黎智英會否提早獲釋?

壹傳媒國安案多位被定罪者提早獲釋,外界關注因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,被判刑20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情況。

黎智英在沒有減刑下,預計最快要2040年才獲釋,即92歲出獄。

今年5月,美國總統特朗普訪華期間,曾點名提及黎智英,事後形容中方反應「並不正面」,稱這是「棘手的事情」。

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今年5月被問釋放黎智英,郭嘉昆表示,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。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,中國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。

香港本地媒體《經濟日報》11月3日引述不具名的建制派人士表示,提早獲釋方式不適用於黎智英,認為僅有一個情況可提早獲釋,「除非驗出有極重症惡疾,而且命不久矣!」